2021年焊工全省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日期安排的公告
2021-3-13 12:0:0
为做好我省2021年焊工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,明确工作安排,现将统一鉴定日期安排公告如下:

一、坚持统一鉴定日(以下简称“统考日”)制度。2021年“统考日”具体日期为3月27、28日,4月17、18日,5月22、23日,6月19、20日,7月24、25日,8月21、22日,9月11、12日,10月23、24日,11月20、21日,12月18、19日。

二、技师(职业资格二级)、高级技师(职业资格一级)全省统一鉴定日期为3月27、28日,6月19、20日,8月21、22日,10月23、24日,具体要求见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焊工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》(苏人社函〔2021〕41号)。

三、各地要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,在规定日期组织实施统一鉴定工作,请各市原则上在考前一个月将相关资料汇总上报至省鉴定中心。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应服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,鉴定时间如发生变化,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将及时调整鉴定安排并及时向社会公告。